轉繼承,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,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。實際接受遺產的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稱為轉繼承人。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貫徹執行《繼承法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第52條規定:“繼承開始以后,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,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,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。”轉繼承與代位繼承最大的不同有兩點:
(1)繼承人死亡的時間。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(被繼承人死亡)以后,遺產分割以前死亡的,發生轉繼承。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還沒有開始,也就是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,發生代位繼承。
(2)轉繼承不僅存在于法定繼承中,而且存在于遺囑繼承之中。但是代位繼承只存在于法定繼承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