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所周知,父母子女之間存在繼承的關系,父母可以繼承已故子女的財產,子女可以繼承已故父母的財產,除非存在遺囑。那么兄妹之間是否有繼承權?我國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?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知識,歡迎閱讀!
網友咨詢:
我妹妹婷婷離異后一直未再婚,無子女。婷婷今年因病去世留下一套屬于個人的房產,我們的父母早年去世。請問在妹妹沒有留下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,我有權利繼承她的遺產嗎?
律師解答:
你有權繼承婷婷的遺產。
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。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你的妹妹婷婷去世時沒有遺囑,也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,所以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,即由婷婷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繼承,而婷婷離異后未再婚,且無子女,父母又先于其死亡,故婷婷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。那么婷婷的遺產應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,即由婷婷的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繼承。所以你作為婷婷的第二順序繼承人,有權繼承婷婷的遺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