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、債務的分擔、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,而向人民法院起訴,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,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。訴訟離婚如何辦理?小編為您詳細介紹,歡迎閱讀。
訴訟離婚如何辦理
1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相同,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。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、對方身份證復印件、結婚證、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去當地法院立案即可;
2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相同,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。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,在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;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,可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,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;
3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相同,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,一方提起訴訟,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,沒有經常居住地的,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。
4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不同,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,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。
5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不同,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,乙方提起訴訟,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。
6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不同,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,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;對方提起訴訟,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。
7、離婚雙方戶口所在地不同,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,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;沒有經常居住地,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;起訴一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的,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