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了房屋,事后夫妻離婚,房子歸男方所有。男方想將戶口遷過來,他應該怎樣辦理戶口遷移手續?
咨詢
我和妻子共同買一了套36平米的房子,房產證上是我們兩人的名字。離婚后孩子跟她,房產未過戶到我一個人頭上,我想從老家把戶口遷來,請問需辦理一些什么樣的手續?
一、合資購買的成套商品房,只允許其中經協商確定的一個戶主或房主的家庭遷入。
二、購買成套商品房(含二手成套商品房、按揭商品房),實際居住并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,其中,主城區外居民在主城區購買商品房、申請遷移戶口,還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,人均居住面積30平方米以上條件;申請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、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戶口遷入登記為“城鎮居民”的,可持如下證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:
1、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;
2、購房者本人《學歷證書》;
3、購房者本人的《房屋產權證》或《購房按揭合同》及復印件;
4、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、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《居民戶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5、購房者本人與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《合同書》或《聘用書》原件及復印件或合法經營的《工商營業執照》原件及復印件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