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協議離婚,離婚協議的執行不具有強制性,仍需要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。有些當事人可能擔心婚后協議履行的問題,那么上海離婚律師建議您選擇通過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手續。
在法院還是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,兩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質區別。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離婚,會把夫妻財產明確到司法文書上,稱為民事調解書,具有強制執行力。
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是公民之間的民事協議。
簽離婚協議書,是基于對對方非常信賴,靠對方信譽來履行的。如果男方不履行義務,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,耗時耗力。
通過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的手續可能需要走稍微長的程序,但很少有后顧之憂,離婚當事人可根據自身情況慎重選擇。